法治的细节——标注感悟

法治的细节——标注感悟

沉墨
2024-10-13 / 0 评论 / 42 阅读 / 正在检测是否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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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对有些人而言,网红可能是一个贬义词,但是对我个人而言,网红只是一个中性的词汇,你可以赋予它各种意义。如果通过这个标签让更多的民众认同法治的精神,这是我的莫大荣耀。

2024-01-28 18:45:00

==上升意义==

法治如何在不确定中寻找确定性

人性中那些天然的良善和道德,时刻面临着各种严酷的试探和特权的侵蚀,并且事实无数次地证明,人性无法抵制这些致命的诱惑。

2024-01-29 11:50:46

==人就是在两面中来回徘徊,并深深走向另一边,直到被惩戒==

因为当你认为没有什么是绝对的对,也没有什么是绝对的错时,你本身就是在主张一种绝对的观点,“没有什么是绝对的对,也没有什么是绝对的错”这种观点本身不也是绝对的吗?

2024-01-29 21:20:50

==局中局,==

:法家只是专制的工具,民众没有任何自由可言,而法治的一个重要命题是为了约束权力,让民众拥有自由的便利。

2024-01-29 21:28:50

==法家就像皇帝,想改就改,而法治是用来约束百姓,不随意更改,给自由==

从法律角度破解电车难题

人们很容易把价值观与偏见等同起来,但两者有云泥之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偏见,这种偏见其实就是一种价值观,有偏见的价值观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不愿意倾听他人的观点,也拒绝通过他人的观点来修正自己的价值观。

2024-01-29 21:40:27

==小仙女思想==

在危难来临的时候,我们可能有一种道德上的义务,我们可以为了保全别人的生命来牺牲自己,但这只是个人的一种道德义务,你不能够把它演变为我可以牺牲他人来保全我自己或保全另一些人的生命,因为道德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种自律,而不是他决。

2024-01-29 21:43:56

==牺牲自己是道德,美德,为了自己牺牲别人是过分的利己主义==

2024-01-29 21:44:48

==道德是自我约束,是自律,而不是一种别人约束自己的决定==

我们为什么要诚信?

如果你拥抱强权论,认为正义是强者的利益,权力决定正确,强者指黑为白,指鹿为马,弱者也必须接受,那么学术不端就是一个伪问题。正如某位“不知知网”艺人被曝光只能证明他不够强大,刷屏的鸡汤文被删道理也是一样。只要你足够强大,即便在众目睽睽下作假,你也可以以人格、生命、名誉担保,你没有作假。
如果你接受功利论,认为只有当诚信能带来或名或利的好处,人才可以诚信,做人的最高境界就是有诚信之名但不行诚信之事,那么学术不端也是可以被理解的,只要充分地权衡利弊得失,在可见的经验领域内利大于弊,那么就没有必要遵守学术道德。学者的最高境界就是拥有完美的学术声誉,但却可以没有任何真才实学。
如果你选择了柏拉图所推崇的道义论,认为正义本身就是一种客观的善,坚持正义,人的心灵才可能井然有序,充满喜乐,正义不是幸福的工具,正义乃是幸福本身,那么学术不端就是学者的最大耻辱。这就如康德所说,“道德本来就不是教导我们如何使自己幸福,而是教导我们如何使自己无愧于幸福”

2024-01-29 21:48:02

==关于学术不端的多角度分析==

不能把这名纳粹士兵当成纯粹的手段。老太太可以顾左右而言他,说昨天早上七点在村头看到过犹太人。她没有对纳粹士兵撒谎,因为她的确看到了,只是没有说还把犹太人收留了。所以她对纳粹士兵没有撒谎。

2024-01-29 21:51:03

==顾左右而言他意义==

“孝子”能否逾越法律?

法律思维的一个重要思考方式,就是法律判断优于道德判断。这也提醒我们在工作生活中不要轻易对他人进行道德论断,因为有许多隐情是我们不知道的,道德判断更多的是一种自省,而非律他,不要严于律他,宽于律己。但是法律规则,则是我们都应该共同遵守的。

2024-01-29 22:02:55

==法律可以用来他律,而道德只适合自律,而不是约束==

脑死亡、植物人与“死亡”

关于“死亡”,其实在法律中没有明确的定义,但在刑法理论中采取了医学上关于死亡的标准,也就是综合判定说,具体的解释是:以心跳停止、呼吸停止和瞳孔反射消失三个要素结合起来判定人是否死亡。之所以采用综合判定的标准,主要是这符合大多数人通常对于死亡的理解。

2024-01-30 17:06:55

==生理的死亡==

目前在医学上,死亡并不是一个最终的结果,而是分为三档,第一档就是脑死亡,但脑死亡后还可能存在心跳。第二档是临床死亡,也就是生物体的心脏停止跳动,但这也不是彻底的死亡。第三档是生物学的死亡,心脏停搏24小时之后,他的细胞就全部死亡了。

2024-01-30 17:07:44

==死亡在医学的三中等级==

在心脏停止跳动之后,大部分器官就无法再用。所以,如果以脑死亡标准为死亡标准,将为器官移植赢得宝贵的时间和资源,这在器官资源非常匮乏的中国,显得更为迫切。

2024-01-30 17:21:03

==心脏停止跳动,器官早已坏死,无法移植使用,而脑死亡却早于心脏停止跳动,故器官还可以使用,在法律上宣判脑死亡为判断人死亡的标准,对医学的器官移植来说确实是一件好事,但是不是对脑死亡但人却没有彻底死亡还有活过来的可能性的一种无视。既是脑死亡已经导致一个人无法苏醒,且这个过程是不可逆的,但追根刨底来说,这个人却还没有真正的死亡,随意的器官移植是不是对生命的一种剥夺?是不是对亲属的一种不宽容?亲人总是想象一种奇迹来掩盖他即将逝世的事实,提前地拔掉呼吸机是否是又是偏驳?==

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医学价值。

2024-01-30 17:22:46

==对于器官移植的医学来说确实是一种进步,可能使得更多的有用器官得以保存,以拯救更多的器官损坏人。==

有悖于人道主义原则

2024-01-30 17:23:04

==事实确实如此==

尤其是中国人有很强的亲情伦理观念,脑死亡的家属很难接受,比如,在北大某女生自杀事件中,据说医生已经宣布女生陷入脑死亡,但是女生的家属会认为她死亡了吗?所以在讨论死亡这个问题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普通民众的情感。脑死亡后,只要有体温、心脏仍在跳动、呼吸尚存,就很难让患者的家人相信他已经离开人世了。这也是确立脑死亡标准的最大障碍。

2024-01-30 17:35:51

==如我所言==

死刑应当被废除吗?

如果犯人并未把死刑视为惩罚,至死仍未反省,死刑又有何作用?

2024-01-30 21:52:20

==惩罚的目的是为了悔改,而不是一味的赔偿==

仁慈只能在正义的基础上,离开了正义的仁慈就如顶着美丽绿植的食人草,它诱惑着善良的人们走向狂热的残忍。

2024-01-30 21:58:24

==好!!!==

孩子起诉父母生下自己

但是我们都应该思考,什么才是幸福?电影《无问西东》有一句台词:“如果提前知道你将面对的人生,你是否还有勇气重来一遍?”我在很多地方引用过爱比克泰德的这句话,“我们登上并非我们所选择的舞台,演出并非我们所选择的剧本”,我们没有一个人是自愿来到这个世界的,也没有一个人的人生剧本是你所选定的,我们无法决定出生、身高、智商、父母、家庭条件、贵人相助,人生能够决定的其实很少,也许连5%都到不了。

2024-01-30 22:04:29

==什么才是幸福==

人肉搜索的罪与罚

如果隐私权只关乎私人问题的时候,此时隐私权可能就高于知情权。但如果隐私权关乎社会公共利益,比如特殊犯罪人的信息能否公布,此时可能知情权就高于隐私权。

2024-01-30 22:21:14

==民众的知情权高于罪犯的隐私权==

“世纪审判”辛普森案

在法律中我们经常谈论的正义有两种,一种是实体正义,一种是程序正义。实体正义就如同一个完美的圆圈,它无法企及,而程序正义就像通过仪器所画出的圆,必定是一个有缺陷的正义。正是因为人类不可能寻找出完美的实体正义,所以,在法律中,程序正义要高于实体正义。

2024-01-31 08:10:45

==法律中的两种正义,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

手段代表着正在形成中的正义和正在实现中的理想,人无法通过不正义的手段去实现正义的目标,因为手段是种子,而目的是树。

2024-01-31 22:05:25

==手段是种子,目的是树==

2024-01-31 22:04:41

==太好了==

性刑法的惩罚边界

学界普遍认为,成人之间基于自愿,并且避开公众的视线下实行的行为,尽管违反了一般的性伦理观念,但由于行为人没有侵害他人的法益,如果仅因为其违反伦理观念就进行处罚,这是不妥当的。结果通奸罪、兽奸罪被删除,此后有关处罚同性恋行为的规定也被取消

2024-02-01 15:29:34

==计算机之父图灵之死就是由于同性恋在那个时代不被允许==

也就是说必须在被害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性行为才构成犯罪。

2024-02-01 15:36:48

==如果被害人含糊不清,或者拿不出具体的不同意的证据,就将会判实施人为无罪,这点需要进行改正。无证就是无罪。没有明确的证据就会判其无罪。==

当我们谈论恶劣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

事实上,嫖宿幼女罪除了对被害人的污名化,它最大的问题是与强奸罪出现了结构上无法调和的矛盾。嫖宿幼女是一种平和型犯罪,幼女表面是“同意”的。设若嫖客采取暴力手段强奸卖淫幼女,由于女方没有“同意”,此行为只能认定为强奸罪,法定刑为三到十年有期徒刑。但如果嫖客在卖淫幼女同意的情况下“你情我愿”发生关系,事后还给予高额嫖资,由于女方是“同意”的,此行为反而会被认定为更重的嫖宿幼女罪,可处五到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嫖客知法懂法,他会如何选择呢?给钱判更重,强迫判更轻,那干脆强来,何必花钱“买刑”?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取消嫖宿幼女罪,将所有嫖宿幼女的行为都直接认定为强奸罪,有一定的合理之处。这样也可以避免公众产生对法律的误解,导致法律的信任危机。

2024-02-01 15:56:30

== 强奸罪和嫖宿幼女罪中的漏洞 ==

性侵犯罪中的核心问题,是不同意

肯定性同意标准当然有合理的成分,但它更多地指向一种道德上的自律。从道德的角度来说,你想要亲吻对方是要征求对方同意的,甚至你牵手都要问过对方。但是,刑法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所以在认定性侵犯罪的时候,我们主要采取的是不等于不标准。但在迷奸案件中,当女方喝多了,人事不省,她根本不可能说“不”了,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采取肯定性同意标准的。

2024-02-02 20:40:03

==法律是对的==

狂热的魔咒、理性的自负

穆勒的自由原则要求人类事务尽可能少受限制,认为这会激发人最大的创造力,总体上促进社会福利。但斯蒂芬却看到反面,他非常冷静地看到人类中相当比例的人群是自私自利、感情用事、好逸恶劳,经常陷入琐碎的日常事务不能自拔,给他们天大的自由,也不能让他们有分毫的改进。(P23)穆勒的自由反而会纵容人性的懒散和恶习。缺少得到民意支持的道德约束,自由将变成放纵,没有任何社会价值。在斯蒂芬看来,人类普遍视为良好的每一种习惯,几乎都需要经过或多或少痛苦而艰辛的努力才能养成。(P10)不可能指望人会自发形成这些良好的习惯。没有道德施加的自律,个人会倾向于过一种游手好闲、了无生趣的生活,既没有高雅的教养,也缺少追求伟大人格的动力。

2024-02-03 09:36:33

==关于自由原则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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